冀人社字〔2025〕8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技能强省行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水平和待遇,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办法》(冀人社规〔2025〕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考评职业(工种)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的职业(工种)目录为准,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评审指标确定
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聘用倾斜政策(事业单位“退二进一”、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退一进一”),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核定本次技师评审指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确定为本次技师评审指标:
1.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连续3年或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
3.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师任职资格但需要转评其他职业(工种)的。
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情况,认真填写《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审指标核定表》(详见附件1),于7月底前加盖公章书面报省人社厅。
三、时间安排
2025年7月部署考评工作;7-10月中旬报名、考试考核、公布成绩;10月下旬-12月推荐、组卷报档、综合评审、公示结果。
四、考试考核
技师考试考核工作由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技师评审指标数和《考核办法》规定的技师申报条件,统筹确定报考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双60分为合格,合格成绩3年有效。技师考核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财政厅明确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报名考核工作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
五、评审流程
(一)单位推荐。推荐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根据本次核定的技师评审指标数,按照1:1.2的比例,从技师考试双合格人员中择优推荐。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选需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二)组卷报档。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要做好被推荐参评人员的组卷报档工作,具体组卷报档要求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要依据本次核定的技师评审指标数、申报条件,对辖区内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上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
(四)综合评审。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委员会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工作。技师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工作业绩、工作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等因素,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及综合评议,由评委投票表决,形成技师评审结果。
技师评审结果在河北省人社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核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证书”。
驻冀中直单位参照执行,按属地管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311-66908130